黑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导则
《黑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于2021年8月发布,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且存在失养失修失管等问题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核心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改造遵循“以人为本、居民自愿、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原则,以解决居民最关心的居住问题为出发点,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实现可持续发展。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个层级,覆盖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社区服务、智能化建设等多维度需求。
二、基础类改造
- 房屋建筑:重点修缮房屋外立面(如墙面修补、粉刷、屋顶防水处理),确保结构安全与外观整洁;更新楼道内墙面、地面、扶手等公共部位,改善通行条件。
- 市政基础设施:改造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管线,保障设施安全运行;修复小区道路,完善路灯、绿化等配套设施。具体涵盖外墙保温及粉刷、屋面保温及防水、楼道整修、给排水设施更新、供电设施升级、道路交通优化、供气供热设施维护、照明系统完善、消防安防设施增设、通信设施梳理、生活垃圾收集点及公厕修建等。
三、完善类改造
- 社区服务设施:根据需求增设或改造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卫生服务站、便民市场等,提升生活便利性。
- 停车设施:通过规划停车位、建设立体停车库等方式缓解停车难问题。
- 其他设施:包括景观绿化、加装电梯、无障碍及适老设施、电动助力车及汽车充电桩、文化休闲与体育健身设施等。
四、提升类改造
- 智能化改造:安装智能安防系统、门禁、停车管理系统等,提升安全防范与管理效率。
- 海绵城市建设:融入海绵城市理念,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等设施,增强雨水收集利用能力,减少内涝风险。
- 综合服务升级:完善小区及周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并增设智能感知、5G设施,拓展养老、托育、助餐、家政等社区服务功能。
该导则由哈尔滨市建筑设计院负责技术内容编写与解释,为黑龙江省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了系统性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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